兔大仙太宅

(/ω\)想摸摸我的小屁股吗

《雪兔子》(十六)(兔璧X傅红雪)尾声倒计时,新萧人物基本都溜了个遍


路小佳突然一痛,他看到一只浑圆雪白的可爱兔子咬住了他拉着傅红雪的手。


路小佳的手被兔子一口咬住,可是他想不明白为什么。

 

猫抓人,狗咬人,可这些动物都是吃荤的,可是兔子这种吃素的温顺东西,竟然会对他的肉感兴趣。

 

兔子咬的他很疼,必定要青一块。路小佳挣脱出手,打算揪起兔耳朵好好教训一顿。

 

“这咬人的兔子!”

 

这只兔子敏捷得出乎他的意料。路小佳的剑以快著称,手便也快,可是他的手拂过白绒绒的兔毛,却抓不到一根。

 

连城璧跑得飞快,路小佳运轻功去追,然而这小畜生身量小巧,灵敏无比,路小佳追了一圈,却怎么也兜不住他。

 

白兔的腿短,但是转弯、折返都无比敏捷,路小佳被这兔子带着绕了一个又一个的圈,眼看快要成功,总是扑了个空。

 

丁灵琳眨眨眼,问叶开:“你说兔子为什么要咬他呀?”

 

“这就得问兔子了。”叶开也大笑地看着路小佳追着兔子兜圈,不忘调侃:“路小佳,你可别输了!”

 

一旁的傅红雪不明情况,但是也觉得有些好笑。

 

路小佳竟是被激发了斗志。收人钱财,替人取命的天下第一快剑路小佳竟然追不住一只兔子?这真是他活了这么多年的一大耻辱。

 

最后,兔子在远处停下,立定身体舔了舔毛,气定神闲地看着路小佳。

 

路小佳喘息着,已经被耗损了大量体力,但还不打算放弃。

 

“你不是只兔子吗?来,我这里有你爱吃的东西,花生米,吃吗?”

 

路小佳不半蹲下身,拿出一样东西做诱饵。

 

白兔看了路小佳一眼,绕去爬上了傅红雪的手。路小佳总觉得,白兔那眼神似乎还带有几分嫌弃。

 

傅红雪将白兔抱在怀里,那只兔子便亲昵地蹭蹭傅红雪。

 

丁灵琳走近路小佳:“哥哥,别追兔子了,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回丁家庄?”

 

“那个地方我就不去了。”路小佳道,“不过你们大婚在即,我会好好帮你们盯着任何风吹草动的,决不让我妹妹的婚礼出任何岔子。”

 

“哥哥,婚礼当天,你会来参加吗?”

 

“没问题。但妹妹的婚礼结束后,你可要跟我走。”路小佳看着傅红雪笑道。

 

傅红雪不知道路小佳在看他,并不回答他的话。

 

丁家庄里近来都是一派喜庆的红火。

 

也许是傅红雪、路小佳、叶开三人齐聚,震慑了对方。那些蠢蠢欲动的飞鹰帮、伏魔谷余孽都不敢随意行动,几天后叶开和丁灵琳的婚宴隆重而祥和,没有出现任何威胁。

 

喜宴上,路小佳酒酣,对一旁的傅红雪说道:“这两年来,养伤期间我看遍了世间许多美景,我觉得人活着就该体验更多美好的事情,你也应该跟我去看看,傅红雪,你把自己禁锢得太久了。”

 

傅红雪闻言,将头往路小佳那处偏了偏。

 

路小佳伸手拉住傅红雪的手:“你愿意跟我去吗?” 

 

傅红雪的目光里有了些和往常不一样的东西。“我现在已经不需要了。”傅红雪道。

 

傅红雪本来吃的不多,目光和行动也少,不与热闹为伍,在人群之中容易被人群遗忘,所以即使眼盲也不易被察觉。

 

对于特意观察他的人来说,就不一样了。

 宴席上路小佳一直不让傅红雪喝酒,却递给傅红雪一样东西。

 

傅红雪捏着路小佳递给他的碗:“什么东西?”

 

“药。”路小佳的回答干脆利落。

 

傅红雪道:“我不需要吃药。”

 

“也行,那以后,那我就一直守着你照顾你。”果然,路小佳发现这一句话却是最管用的。傅红雪立马拿起药碗一饮而尽。

 

路小佳总有一种错觉,失去了仇恨的傅红雪必须有人时刻在意着,如果没有一个人去关注他,也许他这个人就会慢慢地更淡更沉默下去,直至终有一天,这个世上再也找不到这个人。

 

路小佳莫名地有点忧虑,这一丝忧虑萦绕在他的心头久久能抹消,让他无法放下这个人。

 

“傅红雪,我带你去找我的师傅荆无命,我们可以想办法治好你。”

 

“你不需要为我费心。”傅红雪怔了片刻,起身言暂时离开。

 

他想到了连城璧。

 

自从两天前那个早上后,他再也没见到连城璧。

 

那天路小佳突然来他的房间,替他准备了房内所有的必需品,还一一解释东西都放在哪里,之后,连城璧莫名其妙地将他按在了墙上,半晌却什么也没做,只是碰了碰他的额头。

 

之后,消失得没了踪迹。

 

早晨醒来时再也没有一只暖融融的兔子从他的怀里钻来钻去。

 

习惯了连城璧的指示,没有了他,傅红雪起床后不到一刻钟时间里已碰翻了好几样房里的东西。

 

那天下午,傅红雪开始找连城璧。

 

但是傅红雪焦头烂额,无从下手。

 

第二天,他突然意识到自己根本不知道怎么才能找到连城璧,他从未了解过他住在哪里,有什么仇家,除了认识杨开泰认识什么其他人。

 

他根本就没有办法找到连城璧,如果连城璧消失了,那他就再也没有机会见到。

 

叶开新婚第二天,傅红雪找到了叶开,对他说:“叶开,你能帮我找一个人吗?”

 

“真是太阳打西边出来了,你傅红雪竟然要找人,你不会是要杀他们吧?”叶开调侃道。

 

“不。”傅红雪斟酌词语,“他是我的朋友。”

 

“你的朋友,那交情肯定不浅,那个人到底是谁?”

 

“他叫连城璧。”

 


————



鬼王并没有为难连城璧。


这两天,他将他安排在了一个还算舒适的地方。

 

鬼王与鬼母是三界之内拔尖的霸主,丹药是他们炼的,可却不是为连城璧炼的。

 

那天鬼母沈飞云没有杀任何人,他手持金针对连城璧道:“连城璧,你欠的东西,该还给我了。我找了你这么久,你藏了这么久,结果你在这儿招摇过市,你不知道现在整个镇子上都传你在这里出现过吗?胆子还挺大!”

 

连城璧避开鬼母数针,还是被刺中了几处。

 

连城璧皱眉。他不想连累任何人,飞身逃离,是为了让鬼母跟着他的身影远离丁家庄。

 

就算他从来没败过,但是他对‘失去丹药让沈璧君饱受折磨’一事确实心有愧意:“你要的丹药我已经误食了,没有办法给你。”

 

沈飞云怒道:“我就知道,你的妖力莫名大增,肯定和‘璧君之灵’脱不了干系!你夺走了我女儿的救命之药,你只能用命来还!”

 

“我这条命不能给你,其他的你要什么都给你。”连城璧血红的眸色黯了黯。

 

“用你的身体炼药是最好的办法。”鬼母厉声道。

 

连城璧的眸子如血染般,妖冶邪魅,他持剑而立,身影如鸢,戒备道:“可你拿不到。”

 

沈飞云力攻而去,边说道:“你现在不过是个半仙半妖的怪物,三界都会驱逐你。我一个人对付不了你,但我可以联合其他人。其实也并不用你死,只要你用血喂我的女儿直到她痊愈为止。”

 

沈飞云停下了攻势:“药效虽不如直接服用,但亦可报名,剩下你欠我的,不如你也入我沈家,归为我所用。”

 

“我可以答应救你女儿,但是我不会为你沈家所用。”

 

“璧君她……快不行了。”沈飞云哽咽道,她眼中氤氲着泪水,令人动容。

 

连城璧望着沈飞云,犹豫了片刻:“我答应你,我去救她。”

 

连城璧卸下防备答应,可不料鬼母佯装放下武器,盈着泪道谢,却趁连城璧不备,将金针打入了他身上的要害。

 

她不知道连城璧会不会后悔,她必须要做到万无一失。

 

麻痛感吞噬周身,连城璧喉头一甜失去了意识。

 

连城璧昏睡了很久,醒来看到一个女孩,一个长得很美的女孩,虽然比起傅红雪还差那么一点。

 

沈璧君是偷偷溜进来的,她避开了守卫,躲过了所有眼线。这是自己家的地方,她当然可以来去自如。

 

她介绍自己:“我是沈璧君。”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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